根据《温州市洞头区海霞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》规定,经报名、资格审核、体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程序,拟聘用下列2名人员,现予以公示。
1.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9日起到2022年7月5日止,共5个工作日。
2.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。
3.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: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,联系电话:63483414;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,联系电话:63486985。
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
2022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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